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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港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3-07-01|浏览次数:
    2013年港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知
     
     
    点击查看:港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简章
     
    培训报名地址:贵港市人事局旁(宇翔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电话:0775-4384818  18978501390   13471902147
    QQ:121386518   610314346    
    特岗招考教材指定销售点:市人事局门口旁(贵港教师网办公室)
     
     
    港南区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学校类别 各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数量
    合计 政治(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科学) 历史 地理 英语 信息技术 体育 音乐 美术 心理学 综合实践
    农村初中 37 2 5 3 4 3 1 2 3 2 1 4 4 3 0 0
    农村小学 63 0 33 20 0 0 0 0 0 8 0 0 0 2 0 0
    总计 100 2 38 23 4 3 1 2 3 10 1 4 4 5 0 0
    二、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港南区特设岗位,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7月9日至7月10日。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2寸(规格:3cm×4cm)彩色相片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②本人报名表(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自行下载);
    ③身份证;
    ④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报到证、毕业证未发的应届毕业生要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及院校相关证明);
    ⑤学位证(有学位证的要提供此证件);
    ⑥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若未拿到教师资格证原件,则必须携带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③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考核意见。
    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
    (二)发放准考证
    时间:2013年7月9日至7月10日(现场报名时同步发放)。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组织笔试
    时间: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木松岭学校。
    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不指定用书),全部为客观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四)成绩公布
    时间:7月15日-16日。
    公布方式:在港南区教育局网(http://www.gnjkj.com)。
    (五)体检
    集中时间:7月18日上午8:00。
    集中地点:港南区教育局大院。
    体检人员的确定:在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设岗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6日-17日在港南区教育局网(http://www.gnjkj.com)上发布。
    具体要求:体检由区教科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体检组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
    对拟聘人员公示。我区于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七)培训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8月12日-26日前由我区教育、人事部门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八)选岗、签订合同
    1.时间:集中培训结束当天。
    2.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3.岗位选定后,由区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安排上岗
    8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聘用人员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请报考贵港市港南区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区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刁锦通     联系电话:13788254999
     
     
    贵港市港南区2013年“特岗计划”
    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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