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到广西大学招聘8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日;
地点:广西大学东校园大学生活动中心。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聘用条件详见《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被单位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教师聘用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免笔试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
报名材料包括:《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专业技术成果、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分数线为4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或测评结果未达1:3开考比例但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人选确定、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五)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
如考生放弃签订《意向协议书》须签署《个人放弃声明》,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签约人选。
(六)考察、体检、聘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合格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拟聘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港北区。
(四)经认定为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落户保障、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体旅游等生活便利服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7147。
附件:1.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