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0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我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平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和聘用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确定区少炯等404人为考核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
二、考核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2020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核程序
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两名以上成员,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查阅个人档案,考核后写出考核报告。考核工作要依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核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时,可请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前,可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公告。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情况证明,并提供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计生情况证明。考核对象属在职人员的,应按规定组织10名以上群众代表填写考核测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部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行为,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根据《印发<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的通知》(桂组通字〔2014〕81号)的相关要求,各考核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聘用前审核,并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按要求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视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考核不合格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材料齐全,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三、公布
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内公布。公布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四、报送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核材料1份(考生近两年思想和工作总结、考察报告)
(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复印件各1份;
(三)个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个人《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
(六)报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合格人员材料的函。
报送时间:2020年10月9日前。
五、人员递补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招聘计划。
六、呈送拟聘人员报批材料
(一)《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本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
(二) 原属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实名编)在职在编人员填报《平南县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转聘)审批表》。
(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呈送拟聘人员报批材料:2020年10月19日前。
七、工作要求
1.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应该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公正廉洁。要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对因失职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2.考核期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提供的样本做好考核对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情况证明的函询。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
3.各招聘单位要根据时间节点的要求,报送县人社局,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完善后再予接收。
4.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和报批工作,确保10月完成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工作。
附件:1.2020年平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
考核人员名单
2.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3.人员流动登记表
4.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
5.平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考核测评表(样式)
6.XXXX单位关于报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合格人员材料的函(样式)
7.考核结论告知书(样式)
8.考核复核意见告知书(样式)
9.关于开具计生情况证明的函(样式)
10.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 (样式)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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