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3 | 栏目:领取证书通知 | 点击:次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2021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过网上申请、资格审查、体检、现场确认、政审等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意认定覃春华等857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黎俊宏等108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申报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10日到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89、90、91号(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二楼,0775-4568392,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代领者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如需要办理邮政快递服务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邮政工作人员林晓欣先生,联系电话13507857500。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5-4573877、4573268。
附件:贵港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认定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