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7 | 栏目:录用公示 |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2015年在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50号)通知精神,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确定聘用陈德升等8人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陈德升、陆经学工资福利从2020年9月份起按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发放,王德林、廖世荣、何金虹、满登任、韦又文、何雪婵等6人工资福利从2020年12月份起按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待遇发放。
附件:平南县2020年大学生村官聘用乡镇(街道)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安排表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