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4 | 栏目:资格认定 | 点击:次
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下半年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于10月下旬开始。为便于申报者了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及认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二)现场递交部分材料(原件查看)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材料现场确认地点: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4650303,联系人:韦老师。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 具有覃塘区户籍
2. 持有覃塘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不可用临时居住证代替)的人员。
3. 在覃塘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4.驻覃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应通过国家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3.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是指经过教育厅审核批准,同意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我区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6.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非语文科,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人民政府驻地外乡镇、村的,普通话可以为三级甲等。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覃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医院:覃塘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提出申报。(因有些证件扫描识别不出,所以申请人所需材料证件原件都应拿到确认点核准备查,不需上交复印件。)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驻覃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6.自行双面打印附件体检表到覃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覃塘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逐项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申请人也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行打印好 “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一份(A4纸打印)。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申请学段)。
10.属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资质证明、入伍证明、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下载),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普通话等级证(畅言网或各省市自治区语言文字办公室下载成绩单或成绩截图)。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相应网站验证或下载学历,普通话,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我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在附件下载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好前四行的内容并粘贴一张免冠彩照在体检表后,到覃塘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自行进行体检(自备体检费用)。
2、凡需交原件验审部分材料的,验证后原件返还。
3、关于认定的其它要求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在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查看,勿误。
4、申请认定结果12月下旬可向覃塘区教育局人事股查询,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合格人员按照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领证通告到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未尽事宜将通过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告知。
覃塘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