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6 | 栏目:笔试公告 | 点击:次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
一、考生可于10月23日至31日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同)的“报名系统—广西”,根据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后,即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之一,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留用。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开考前30分钟,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提前到达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码为 “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
如考生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须遵守考点规定。
五、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六、尚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可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申领,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zf.gov.cn/gxyw/20200308-799652.shtml)扫码后申领。
“广西健康码”二维码
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如手表、时钟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八、根据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参加考试。
九、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如考点位置较为偏远,可提前安排好食宿事宜,并规划好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在本次考试中,如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12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