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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我市代课人员参加2017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资格审查及教龄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桂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我市代课人员参加2017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资格审查及教龄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7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报考桂平市公开招聘教师代课人员招聘特设岗位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4月7日-8日(两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桂平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流程
 (一)网上报名后,考生回到现(原)任教学校及现(原)任教学校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出具《桂平市在职在岗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或《桂平市已被清退的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同时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计生证明需明确证明对象是否有因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如有的,则还需说明处理决定履行完毕的时间)。
  教龄审核:①教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②已被清退(含自动离岗)代课人员的教龄,只计算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代课人员在公立学校任教期间的教龄,若中途有间断的, 间断期间不能计算,前后教龄可累计;③违反计生政策被清退前教龄及未满七周年期间的教龄不计分。
  (二)报名期间(4月5日8)持《桂平市在职在岗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原件或《桂平市已被清退的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桂平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出具代课教龄加分证明(计生证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给本人)。
(三)资格审查期间(4月7日-8日),到桂平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领取《2017年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照顾加分审核表》及《2017年桂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时递交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给本人),请各报名人员及早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以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当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桂平市在职在岗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桂平市已被清退的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及符合加分的证件(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扎证;纯二女结扎户证明;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处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和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教师的荣誉证书;属于少数民族的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原则上要求本人携带资料审查,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交材料审查,委托的,需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及上述资格材料,并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已递交《2017年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照顾加分审核表》及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并经通过加分审核的,视为已完成加分审核,不再需要参加2017年4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的加分审核。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递交的,则按简章要求参加2017年4月19日-21日的加分审核。
   
   附件:
                 1.2017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2017年贵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3.操作手册--考生
     4.桂平市在职在岗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
     5.桂平市已被清退的市代课人员教龄审核证明
     6.关于出具计生证明情况的函
     7.委托书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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