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关于2017年覃塘区公开招聘教师代课人员特设岗位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7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报考覃塘区公开招聘教师代课人员特设岗位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7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4月9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流程:
1、网上报名后,回原任教学校出具代课工作证明(经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聘用的才能计算加分),同时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计生证明需明确证明对象是否有因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如有的,则还需说明处理决定履行完毕的时间);
2、资格审查期间,持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课工作证明原件到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出具代课教龄加分证明(计生证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给本人);
3、领取加分证明后,在资格审查期间到覃塘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填写《报考材料清单》并递交计生证明原件及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给本人)进行审查;
4、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在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并填交《考试加分审核表》,同时交代课教龄加分证明及其他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纯二女结扎户证明;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处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和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教师的荣誉证书;属于少数民族的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注:已填交《考试加分审核表》及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并经通过加分审核的,视为已完成加分审核,不再需要参加2017年4月19日—21日的加分审核。如此次未填交的,则需要按简章要求参加2017年4月19日—21日的加分审核。
四、请各报名人员及早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当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覃塘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