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6 | 栏目:资格认定 |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认定吴敏玲等250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同意认定阮鑫明等515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郑梅玲等154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于2025年7月23日至8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平南县教育局310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选择邮寄的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签收。联系电话:0775-7862737。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