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 栏目:领取证书通知 |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下半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黄春洁等11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韦茵等46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杨鸿霞等13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名单:(11人)
黄春洁 张柏悦 何秋梦 谭志梅 韦婷方 韦城丰 韦凤婷
严 丹 吴静雪 黄丽琼 覃家颖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名单:(46人)
韦 茵 杨 炎 谭克福 李扬云 覃莹莹 温家明 葛芸萍
覃雯雪 马玉娇 黄明珠 潘 微 张海萍 韦月容 廖 清
覃晓琳 谭东平 梁梅芳 翚金婷 吴妮瑾 洪丽娜 梁金艺
陆燕婷 梁 婷 韦 凯 李嘉欣 吕玉敏 黎海美 覃友尼
董芝玲 覃小梅 闭红梅 孙兰娟 刘海珠 张现滚 李晓敏
邓洁梅 温细明 陈玉琴 韦岳华 莫学立 冯雨辰 黄晓云
韦晓晴 梁 洁 杨雪芬 覃学党
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13人)
杨鸿霞 杨 莹 杨小艳 黄超兰 滕 燕 潘东丽 覃春容
陈 菲 庞 琳 韦骄凉 周静珍 覃晓冰 马惠英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名加盖指模的委托书领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委托书背面),于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1.2023年12月21日-27日到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覃塘区荷美新区文昌路(覃塘区特殊教育学校旁)3楼29号窗口签名领取。
2.联系电话:韦老师:4650303
3.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如证书领取通知),将在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gqt.gov.cn /首页下方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教育政策与规划”)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关注网站的公告或通知,了解自己的认定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如有疑问请与覃塘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咨询电话0775-4721978。
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