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 栏目:招考公告 | 点击: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连续从事消防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6.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8:30—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或提前)报名一律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需将以下材料(证件)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压缩打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ggsxfzd@163.com。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名登记表;
(4)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专职消防员提供社保参保证明等);
(5)户口簿。
4.报名要求: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提交)。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2)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核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后再报名,且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如发现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9月1日8:30—9月10日17: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单位在审查时间内通过邮箱下载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开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不同意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形,可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9月13日8:30—17:30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应及时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四)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8:30—9月22日17:00。
2.领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到单位通知后到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2023年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和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科目满分值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统一设在贵港市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分数线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3年10月中下旬。
2.复审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3.复审方式。体能测试实施前,在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网站公布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公告。由招聘单位通知体能测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处理。
(三)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人员合格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人数不达1:5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成绩人员进行体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任何个人原因不参加体能测试的,不进行补考,不再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3000米、5x10米折返、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女性为1500米、5x10米折返、屈腿仰卧起坐、跳绳。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中的入职标准执行,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每项体能测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单项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本数)且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测试成绩三天内予以公告。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中下旬。体能测试名单、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网站发布的体能测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1.面试人选确定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初定10月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高的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是否按时参加体检由本人决定,体检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本人承担。
体检完成时间:2023年11月中旬。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2023年11月中下旬,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及贵港市有关规定执行。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及贵港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4573663(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办公室);0775-4551966(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0775—457360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员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标准
3.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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