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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及时补充我区高中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组织乡镇高中区内部分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中教师40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1129日至2006年1128日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逾期报名一律不予接收。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2天)。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赴以下4所高校同时接受现场报名: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1号教学楼。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

    百色学院(澄碧校区)博远楼。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图书馆负一楼大创中心校政企会客厅。

    3.报名材料:

    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开展报名工作。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所需材料:

    1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提交《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核、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考生要诚信参加考试,现场报名成功后,无故放弃或缺考的(含笔试),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影响期1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每个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确需补充教师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剂改报。

    如同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核合格的人数超过1:15比例的,需增加统一笔试筛选,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若增加笔试进行面试人员筛选的,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共两科。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港南区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的面试人员,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前有备考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的课题由面试工作命题组在考前从港南区现行使用的教科书抽签确定。

    3.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中下旬。

    面试地点:港南区木松岭学校。

    面试分值: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出场顺序。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师素养”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港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网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招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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