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0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和比例组织公开报名、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聘用李珊等110名递补人员为平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2020年10月份起按我县公办教师待遇发放工资福利。李珊等110名同志皆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满后,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进入本单位的时间先后顺序(同时进入同一单位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并通过考核(合格以上)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入编后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请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
附件: 2020年平南县中小学公开招聘(递补)聘用人员名单(110人)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