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4〕2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聘用梁显尼等40名农村小学全科毕业生、朱浩美3名中职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我县学校任教,从2020年9月份起按我县公办教师待遇发放工资福利,使用实名编制。试用期为12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请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
附件: 1. 2020年平南县农村小学全科毕业生聘用名单(40人)
2. 2020年平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定向师范毕业生聘用名单(3人)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