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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南区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5-04-02|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贵港市港南区户籍。

    (二)持有贵港市港南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贵港市港南区范围内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专升本学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

    (四)在贵港市港南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五)驻贵港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南籍)。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因此港南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港南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港南区实际,2025年上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人网报时间:2025年4月7日9:006月2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报名时扫码授权,并在报名认定系统上点击已完成按钮,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具体的申报操作步骤,申请人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教师资格体检。

    1.港南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认定医院为:贵港市中医医院。

    2.教师资格体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在体检表封面的左上角钉好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在体检表封面的右上角写上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上传好电子照片(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由于本年度起实施全程网报,各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先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正反面扫描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4.申报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原件交至体检的医院,由体检医院统一收集,交至港南区教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注意: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网上审核

    2025年港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5年6月27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港南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港南区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

    2)持有港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

    3)在港南区内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贵港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南籍)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照片: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上传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

    6.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纪录证明:

    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无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港南区教育局统一向公安机关申请核查。

    居住地申请人由于居住地公安机关无法核查其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需要自行提前在微信上使用小程序桂警通办向自治区公安厅在线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后上传。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扫描上传,如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港南区教育局领取。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港南区教育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认定。

    港南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中公布。

    (五)颁发证书。

    港南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2025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100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港南区教育局提供到付邮寄服务(2025届毕业生不提供到付邮寄服务),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QQ交流群:646773784(入群的申报人以姓名+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备注清楚)

    (五)本认定公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可咨询港南区教育局傅老师,电话:0775-4332778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4.教师资格认定照片上传说明.docx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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