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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5-02-06|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2025年421日至24日报名,517日至18日考试为做好我区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

    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此文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相关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校学前教育专业其他专业毕业及其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毕业及具备相应学历的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10:00至24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4月21日10:0025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202542517:00)。

    交费时间:2025年4月21日10:0026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512日至18日。

    )考试时间:2025517日至18日。

    )成绩公布时间:20256月11日

    三、报名须知

    考生须于2025年4月21日10:00至24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下同)选择“报名系统→广西→点击登录”(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充分考虑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面试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一)注册

    在我区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不需注册,其他考生须先注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点击注册”页面后,填写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和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再报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具有唯一性,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且身份证号码一经注册无法修改。考生注册报名后,如在参加试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身份证号码的,则考生本次报名因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参加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考生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寻求帮助解决。

    (二)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考生不得用曾用名报名,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考生本人或让他人、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代为报名填写的姓名和证件号码有误,即与当前有效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者取得的合格成绩无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费不予退还。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

    2.所选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更改,交费完成后不受理退费考生须谨慎选择填报、交费。

    (三)信息变更处理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须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后再报考。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笔试合格后信息变更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2025417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而不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以变更前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报名和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一律不予受理。

    面试报名后如变更身份证件号码的,无法受理更正。

    )考区设置

    面试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广西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中语言类为非英语语种科目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具体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2。

    报名信息审核

    1.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浏览器或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考区主管单位(附件3)咨询。

    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四、考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将2025512日至18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1.纪律要求。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考试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2.身份证件要求。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须与报名填写的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考生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非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可能某些省份没有网上办理功能)。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的“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考试命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命题”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说明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2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类别考生自备试讲教材完整版12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抽题员现场指定教材中的某部分章节或某一页作为面试内容,抽题员打印或手写试题清单并签字确认后交给考生。建议考生面试选用的教材为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3.备课

    考生持试题清单(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类别考生持试题清单和教材)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提出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为5分钟。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广西自命题科目除外)。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

    (2)广西自命题科目、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类别考官根据面试考核标准和要求提出2个问题。

    5.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类别考生在试讲前须向考官提供试题清单和试讲教材各1份,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成绩查询和复核

    2025年6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三)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面试报名流程

    2.面试科目和代码

    3.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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