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春季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
岑丽菊等110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班晓霞等334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
蔡靖宜等187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桂平市2018年春季期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75-3321035 联系人:卢老师
二、领取地点
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郁江东路民政大厦)四楼F厅综合窗口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领取。
特别提示: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附件:桂平市2018年春季期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桂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3日